固定总价合同里,范围变化后的增减项不能按原单价直接乘数量,而要先判断变化落在哪一层:投放范围、服务范围还是结算范围。只有把变化归到同一层,再用合同里已约定的基准单价或工作量折算,增减项才不会变成双方各说各话。下面用一个假设情境,把决策过程拆开。
假设某账户固定总价覆盖三项内容:A 组关键词的投放管理、每月固定数量的落地页维护、以及月度结案报告。现在对方提出把 A 组关键词从 200 个扩到 320 个,其他不变。这个变化属于投放范围,不是服务范围。
判断依据是:变化是否改变了交付物的种类。如果只是同类交付物数量增加,属于范围量变;如果新增了原来没有的交付类型,比如从结案报告变成加做视频素材,那就是服务范围变化,不能用同一套单价折算。
这一步的实际动作是:在合同附件里标出每项交付物的计量单位。计量单位写清楚后,后面才能判断该乘、该加还是该重新报价。如果计量单位缺失,下一步就无法进行。
继续上面的假设。合同总价覆盖 200 个关键词的投放管理,但总价里还包含落地页维护和报告,所以不能用总价除以 200 得到单价。正确做法是找到合同里该项交付物的基准单价,或者用可分离的工作量比例还原。
假设合同附件写明:投放管理占总价 60%,落地页维护占 25%,报告占 15%。那么投放管理的基准金额是总价的 60%,对应 200 个关键词。扩大到 320 个,增量是 120 个,增量比例是 120÷200=60%,对应的增减项就是总价×60%×60%。这个数字是假设,只用于说明折算方法。
如果合同没有写比例,退一步的做法是:让双方确认每项交付物的独立报价,再按独立报价计算增量。不要用总价平均值,因为平均值会把不相关的成本摊进来。
范围变化带来的费用不一定都是每月重复发生的。新增关键词需要重新搭建结构和撰写创意,这部分是一次性投入;新增关键词带来的日常调价和监控,是周期性投入。两者混在一起算,会导致后续每月对账时反复争议。
可操作的分法是:在增减项清单里设两列,一列写一次性,一列写周期性。一次性项只在变更当月计入,周期性项从变更生效月起按月计入,直到范围再次变化或合同结束。
这个动作的结果是:下个月对账时,你只需要核对周期性那列有没有按约定执行,而不必重新讨论一次性部分是否该重复收取。如果一次性项被错误地按月重复计入,下一步就是拿变更生效日期和计费周期做比对,把重复部分扣回。
假设反过来:关键词从 200 个减到 140 个。减量比例是 60÷200=30%,对应减少总价×60%×30%。但这里有一个遗漏条件:已经为原 200 个关键词完成的结构搭建和创意撰写,属于已交付的一次性工作,不能因为后续范围缩小就全部退回。
合理的处理是:一次性部分按已完成比例结算,周期性部分从缩减生效月起按新范围计算。判断已完成比例的依据是交付记录,不是口头确认。如果没有交付记录,双方只能协商,协商结果应写进变更单,避免下期再翻。
这一步的实际动作是:在变更单上分别写明一次性部分的结算金额和周期性部分的新月费。写清楚后,下一步的付款审批才有依据,否则财务只能按原合同金额放款,缩减带来的节省无法体现。
范围变化的增减项最终要落到一张变更单上。变更单至少包含:变化前后的范围描述、计量单位、基准单价或比例、一次性金额、周期性金额、生效日期。生效日期决定从哪个月开始按新金额结算,也决定一次性部分是否落在本期。
如果变更单只写了总金额,没写生效日期,下期对账时会出现两种解释:一种认为从提出当月生效,一种认为从确认当月生效。两种解释的差额就是重复或漏算的部分。
把生效日期和计算口径写进变更单,这个动作直接影响下一步:财务可以按日期切分账期,运营可以按新范围执行,双方不必在结算时重新谈判。缺少这一步,增减项就只是一次口头共识,无法进入结算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