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论先行:如果导航承担的是“让用户快速找到服务入口”的任务,就应把用户习惯称呼的城市别名放在主路径,把行政区名称放进筛选或面包屑;如果导航承担的是“让不同角色核对同一事实”的任务,则应统一采用行政区名称作为唯一标识,别名只做同义跳转。判断标准不是哪种叫法更正式,而是导航结果会不会被多方当作可核对的交付物。
城市别名与行政区名称并存,本质是两套指称系统在争夺同一个位置。用户可能习惯用“榕城”指代福州,也可能用“鼓楼”“台江”“仓山”等行政区来限定范围;而项目协作方往往只认行政区划,因为区划可以对应到具体的服务范围、交付边界和验收记录。导航如果混用两套系统,就会出现同一页面被不同角色理解成不同对象的情况。
一个可操作的判断方法是:看导航点击后的落点是不是同一个。假设某服务页导航写“福州城区”,另一个入口写“鼓楼区”,两者若指向同一批内容,用户会认为是重复;若指向不同内容,又无法从名称判断差异。此时应先把别名与行政区做一次映射,再决定谁出现在主导航、谁只做筛选条件。
做完这三步后,下一步不是马上改导航,而是拿一份旧页面做对照:如果旧导航里“福州”和“鼓楼”指向同一服务,那么新导航应把它们合并为一个入口加一个筛选条件,而不是保留两个并列入口。
如果服务只覆盖福州某一个行政区,且用户几乎不会用城市别名来搜索,那么把行政区名称放主导航、别名做跳转反而增加理解成本。此时更合理的做法是:主导航直接用行政区名称,别名不出现在导航里,只在页面正文或搜索同义词中保留。反例成立的条件是服务范围足够窄,窄到别名无法帮助用户缩小选择范围。
换句话说,别名是否有资格进导航,取决于它能不能帮用户排除选项。不能排除选项的别名,放进导航只会制造新的分歧。
假设一个项目里,运营角色把“福州推广”理解为全市范围,设计角色把“福州推广”理解为鼓楼区加台江区的组合。两人看同一份导航时,会得出不同的服务范围结论。若导航改为“福州(全市)”作为入口、“鼓楼区”“台江区”作为筛选,两人就能在同一个入口下核对范围,分歧从名称之争变成筛选条件之争,而筛选条件是可以逐条确认的。
这个例子的数字只用于说明比较方法:两个角色、一个入口、两个筛选条件。实际项目中角色可能更多,但核对逻辑相同——先固定主标识,再让别名和区划各归其位。
下一步动作是:选一个现有页面,把导航里的城市别名和行政区名称分别替换成“主标识+筛选条件”的结构,然后让至少两个不同角色分别指出他们认为的服务范围。如果两人指向的范围一致,说明主标识选对了,可以继续处理其他页面;如果仍不一致,说明分歧不在导航名称,而在服务范围本身没有写清,此时应先补范围说明,再回头调整导航。
这个动作的结果会直接决定后续是批量改导航,还是先补一份范围对照表。批量改导航的前提是主标识已经稳定;范围对照表没完成之前,改导航只会把分歧从名称转移到筛选条件上。